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将实施
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六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及分工安排,对本部门本领域本行业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动再落实,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的,应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基于上述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商务部等针对减征车辆购置税问题进行了详细政策解读。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通知原文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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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来源:财联社;编译/汽车之家 张晓丹)